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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2012年至2015年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项目-哈尔滨市2014年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项目工程设计

作者:中企碳中和服务网  来源:网络转载  发布时间:2014-12-01 20:32:52

中企碳中和服务网讯:
哈尔滨市2012年至2015年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项目-哈尔滨市2014年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项目工程设计


更新时间:2014-06-30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J0100G1407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2012年至2015年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及统筹融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中2014年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2012年至2015年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项目-哈尔滨市2014年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项目工程设计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一是初步设计涉及哈尔滨市各区、县(市);二是装饰性节能改造项目设计涉及哈尔滨市东西大直街、一曼街、赣水路、北新街、辅街等街路沿线,以及其他城建重点项目周边节点。
2.4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及统筹融资
2.5项目概况:节能综合改造工程建筑面积37平方米。本工程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可以对上述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可以中标一个标段。投标期间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设备不允许重复。
2.6招标范围:项目设计(包括全市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及有关项目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相关技术服务(包括房屋结构安全鉴定和建筑物勘测等内容),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等工程设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并生效之日起15日历天内提交全部设计文件。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省市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按照哈尔滨市委市政府打造成欧式景观长廊的总体要求,并结合哈尔滨市近年来对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的经验,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近三年内(2011年06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无行贿受贿纪录、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师资格(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纪录,拟派设计人员须具有欧式景观风格建筑改造经验;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4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工程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全责;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6月30日至2014年07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有效的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法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等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到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二楼大厅进行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451-87519586,桌号"忱义",逾期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元(人民币,下同),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4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rbjjzx.cn:8080)、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公示屏上发布。
7.其他
7.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3本项目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等请在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网站下载(http://www. hljcygl.com);
7.4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号98号楼
邮 编:150030
联 系 人: 杨晓宇
联系电话:4006998787-3(招标三部),18646135004
授权传真:0451-84348303
授权E-mail:忱义招标(chenyizhaobiao@163.com)
企业网址:http://www. hljcygl.com
日 期:2014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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