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环境执法力度是否过大过急?

作者:中企碳中和服务网  来源:中国环保网   发布时间:2017-09-05 10:50:49

中企碳中和服务网讯:

    中央环保督察组对各地开展的环保督察,以及京津冀及周边传输通道“2+26”城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因其“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压力传导机制,一些地方简单地采取了“一刀切”的做法,引发了社会热议。

    质疑和争论,有助于人们看清问题的实质,有助于问题的解决,在环境保护领域也是如此。环保工作需要公众参与,环保部门也一直鼓励公民、组织对环境保护公共事务进行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并欢迎通过各种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毕竟环境保护涉及每一个人。笔者认为,当前提出反对“一刀切”,并不是反对环保整治,而是反对一些地方政府不作为、乱作为的整治方式、方法。

    那么,环保整治到底整治了哪些企业?

    从环境保护部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情况来看,当前整治的主要对象是机械加工、不锈钢加工等“散乱污”企业。这些没有环保手续、没有污染治理设施、没有达标可能的“三无”企业,无论在哪都应该被治理,否则就会影响经济发展秩序,造成“违法得利、守法失利”的不公平性。从中央环保督察组对各地的督察情况来看,交办、督办的都是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群众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这些环境投诉中,不乏一些涉及群众正常生活所需的餐饮小吃、豆腐加工点。但如果这些经营加工户存在的油烟扰民、恶臭气味扰民等环境问题整改不到位,或不积极履行治理任务,同样是在被整治的范围之中。

    对污染物排放的环境执法管理,向来只有是否超标准、超总量之说,从无企业大小之分。无论是“国字号”企业,还是中小企业,只要存在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都会受到停产整治、按日计罚、行政拘留等相应的责任追究。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责任事件已充分说明,只要对生态环境保护不力、产生生态破坏行为,不管官有多大,任何责任人都会被处理、被问责。

    回答了上一个问题,下面这个问题就需要明辨清楚:环境执法力度是否过大过急?

    《2016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16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 25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占75.1%。京津冀13个城市在三大区域中,空气质量最差。由此可以看出,在环境空气质量方面,我国超过七成的城市不达标。面对严峻的环境污染形势,我国已经清醒地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清醒地认识到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开展中央环保督察,督促各地加大执法力度,对环境污染实行“零容忍”;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取缔“散乱污”企业,是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的必由之路。

    其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早在2013年就公布实施,就是说在4年前已经提出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的具体目标。由此可见,中央环保督察、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并非搞运动式检查、“一阵风”执法。企业有4年的充足时间,来转型升级、改造污染设施,污染整治过急之说可休矣。

关键字:   环保督察 环境执法

中企碳中和服务网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为“中企碳中和服务网:xxx(署名)”,除与中企碳中和服务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者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13552701370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企碳中和服务网)”的图片或文字,均转载与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但并不意味着中企碳中和服务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想了解更多内容,请登录网站http://www.tanzhonghe123.com

图片新闻

  • 多家会员单位入选河南省第一批“零碳工厂”“超级能效工厂”第三方服务机构! 多家会员单位入选河南省第一批“零碳工厂”“超级能效工厂”第三方服务机构!
  • 康迈南京荣获“零碳工厂”认证 康迈南京荣获“零碳工厂”认证
  • 关于举办第四届碳中和博鳌大会的通知(同期举办年度碳中和领域颁奖盛典) 关于举办第四届碳中和博鳌大会的通知(同期举办年度碳中和领域颁奖盛典)
  • 碳排放市场迎新政,绿电能否分杯羹 碳排放市场迎新政,绿电能否分杯羹
  • 如何解决碳市场活跃度不足等问题?生态环境部回应 如何解决碳市场活跃度不足等问题?生态环境部回应
  • 中信建投:碳排放核算方案发布,促进绿电环境价值兑现 中信建投:碳排放核算方案发布,促进绿电环境价值兑现

在线评论

  •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法律规定,字数在200字以内。

战略合作联系

  • 投稿邮箱:jnzlhz@126.com
  • 广告合作热线:13552701370
  • 微信公众账号: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会员服务 | 多元化服务 | 招聘信息 | 在线留言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