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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市场阔步发展 打出节能减排“组合拳”

作者:中企碳中和服务网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1-12 13:33:46

中企碳中和服务网讯:

    2017年12月19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印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标志着我国碳交易体系完成总体设计并正式启动。近年来,随着全球变暖带来的负面影响日渐显现,推进节能减排与低碳发展,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共识。目前全国多地已推出促进低碳发展节能减排的举措,助力全国碳市场建设。

    山东

    1月3日,山东省政府发布《山东省低碳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要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方案提出,“十三五”期间,滨州、聊城市碳排放强度分别下降23%、22%,青岛、淄博、枣庄、烟台、潍坊、济宁、泰安、莱芜市各下降21%,济南、日照、临沂、德州、菏泽市各下降20.5%,东营、威海市各下降20%。

    方案明确在瞄准高碳行业改造提升传统旧动能的同时,要落实五大行动,加快培育低碳发展新动能:(一)低碳能源倍增行动计划;(二)节能环保产业壮大行动计划;(三)低碳建筑推广行动计划;(四)低碳交通创建行动计划;(五)全民低碳行动计划。

    发展目标

    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20.5%,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持续下降,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氢氟碳化物、甲烷、氧化亚氮、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力度进一步加大,碳汇能力显著增强。全省二氧化碳排放在2027年左右达到峰值,支持优化开发区域碳排放率先达到峰值,建立碳排放达峰倒逼机制,能源体系、产业体系和消费领域低碳转型取得积极成效。按照国家部署启动运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核算和评价考核制度基本形成,低碳试点示范进一步深化,绿色发展新动能不断壮大,公众低碳意识明显提升。

    主要任务

    推进结构降碳。促进能源低碳化转型。把清洁低碳能源作为调整能源结构的主攻方向,坚持清洁利用化石能源与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并举,严格实行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努力压减省内煤炭消费总量,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积极推进煤炭洗选和提质加工,大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完善天然气基础设施,推动天然气在工业燃料、交通、民用等领域应用,扩大天然气消费市场,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加快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开发应用,大幅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到2020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较“十二五”末下降10个百分点左右;天然气、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均提高到7%左右。

    推进区域降碳。深入开展低碳试点示范。选择条件成熟的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生态功能区、工矿区、城镇等重点区域,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以碳排放峰值和碳排放总量控制为重点,推进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建设。探索产城融合低碳发展模式,积极推动国家低碳城(镇)试点建设。建立完善碳足迹评价体系,开展低碳商业、低碳旅游、低碳企业和低碳产品试点。以投资政策引导、强化金融支持为重点,推动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支持贫困地区低碳转型发展。做好各类试点经验总结和推广,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

    推进智慧降碳。提升节能降碳信息化水平。突出“产业智慧化、智慧产业化”,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及大数据管理等技术,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在线监测,建立能源消耗数据库和区域能源信息化监管平台,针对区域内不同行业、产品、工艺的用能质量需求,规划和设计能源梯级利用流程,根据能量品位逐级利用,使能源在产业链中得到充分利用,实现企业能源精细化管理,提升政府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选择设区市开展智慧节能工程示范试点,与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相结合,利用信息化服务手段,为企业、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实时能耗数据和能耗分析信息化服务。到2020年,建成5-6个智慧节能应用示范市,建设企业能源管理中心100个。

    推进市场降碳。加快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设。国家出台关于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的规定后,根据我省实际制定有关配套管理办法,完善碳排放权交易政策体系。加强碳排放配额分配管理,对纳入碳市场的重点行业控排企业实施严格的配额管控制度。立足我省碳交易实际,建立省级碳排放注册登记系统。建立科学合理的碳排放配额市场调节和抵消机制,探索多元化市场交易模式,促进企业节能减排降碳。

    低碳能源倍增行动计划。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能源生产和能源消费革命的总要求,结合我省资源禀赋和开发利用基础,规划实施“绿色电力供应工程”“绿色热力保障工程”“绿色燃料补充工程”“区域能源转型示范工程”“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示范工程”“新能源微电网应用示范工程”,不断增加清洁能源供应,转变能源发展方式,推进全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快发展。

关键字:   碳市场 节能减排“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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