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企碳中和服务网讯:
我国将在深圳市、包头市等地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为“无废城市”在全国推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示范模式。
这是记者在13日于深圳举行的全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启动会上获悉的。据了解,试点工作由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18个单位共同推动。
其中,11个“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分别为广东省深圳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安徽省铜陵市、山东省威海市、重庆市(主城区)、浙江省绍兴市、海南省三亚市、河南省许昌市、江苏省徐州市、辽宁省盘锦市、青海省西宁市。
此外,将河北雄安新区(新区代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代表)、中新天津生态城(国际合作代表)、福建省光泽县(县级代表)、江西省瑞金市(县级市代表)作为特例,参照“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一并推动。
“无废城市”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无废城市”并不是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完全资源化利用,而是指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需要长期探索与实践。
“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咨询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杜祥琬在启动会上介绍,我国目前各类固体废物累积堆存量600亿吨至700亿吨,年产生量近100亿吨,且呈逐年增长态势。如此巨大的固体废物累积堆存量和年产生量,如不进行妥善处理和利用,将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对资源造成极大浪费,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
“‘无废城市’建设的远景目标是最终实现整个城市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和处置安全的‘无废社会’。”杜祥琬说。
关键字: 无废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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