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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发函征询CCER新的方法学,你准备好了没有?

作者:中企碳中和服务网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25-03-30 16:40:33

中企碳中和服务网讯:

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同追求。我国积极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作为重要的政策工具,在促进温室气体减排、推动绿色技术创新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以下简称 “方法学”)作为衡量项目减排量的技术规范,其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直接关系到自愿减排市场的健康发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公开征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建议的函,为我国方法学的完善和发展指明了方向。本文将结合国际清洁发展机制(CDM)、我国 2017 年前发布的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方法学以及当前低碳技术发展趋势,对可能编制的 CCER 方法学方向进行预估,并详细阐述编制 CCER 方法学的流程与核心步骤,同时提出注意事项与风险规避策略,旨在为相关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提供参考,推动我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市场的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一、可能编制的 CCER 方法学方向预估

(一)氢能技术应用

方向

绿氢制备(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利用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能等)产生的电力进行电解水制氢,可有效减少传统化石能源制氢过程中的温室气体排放。这种制氢方式符合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是未来氢能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氢燃料电池应用:氢燃料电池作为一种高效、清洁的能源转换装置,可广泛应用于交通、发电等领域。在交通领域,氢燃料电池汽车具有零排放、续航里程长等优势;在发电领域,可作为备用电源或分布式电源使用。

工业领域氢能替代化石燃料:在一些工业生产过程中,如钢铁、化工等行业,使用氢能替代传统的化石燃料,可显著降低温室气体排放。例如,在钢铁行业中,利用氢气直接还原铁,可减少煤炭的使用,降低二氧化碳排放。

依据

国际 CDM 中已有氢能项目案例,如印度的氢燃料公交系统,为我国氢能项目方法学的编制提供了一定的参考经验。同时,我国 “双碳” 目标下,氢能技术被列为重点发展方向,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鼓励氢能产业的发展。随着氢能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成本的降低,氢能在我国能源结构中的占比将逐渐提高,因此编制氢能技术应用的 CCER 方法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农业减排技术

方向

稻田甲烷减排(优化灌溉管理、生物炭应用):稻田是甲烷的重要排放源之一,通过优化灌溉管理,如采用间歇灌溉、湿润灌溉等方式,可减少稻田土壤的厌氧环境,从而降低甲烷的产生。生物炭是一种由生物质在缺氧条件下热解生成的富碳材料,将其应用于稻田中,可吸附土壤中的养分和水分,改善土壤结构,同时还能抑制甲烷的产生。 畜禽粪便资源化(厌氧发酵产沼气、堆肥温室气体控制):畜禽粪便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如果不进行妥善处理,会产生大量的温室气体。通过厌氧发酵产沼气,可将畜禽粪便中的有机物转化为沼气,作为清洁能源使用,同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在堆肥过程中,通过控制堆肥的温度、湿度、氧气含量等条件,可有效控制温室气体的产生。

依据

CDM 方法学 AMS-III.R(稻田管理)和 AMS-III.D(畜禽粪便管理)为我国农业减排技术方法学的编制提供了参考依据。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领域的碳减排潜力巨大。然而,在编制农业减排技术方法学时,需注意基准线的设定,如畜禽粪便堆肥基准线问题,要充分考虑我国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确保方法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工业能效与工艺革新

方向

钢铁行业氢能炼钢:传统的钢铁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煤炭作为还原剂,产生了大量的二氧化碳排放。氢能炼钢作为一种新型的钢铁生产工艺,利用氢气替代煤炭作为还原剂,可实现钢铁生产过程中的零碳排放。 水泥行业低碳熟料替代:水泥生产是二氧化碳排放的重要来源之一,通过采用低碳熟料替代传统的高碳熟料,如使用矿渣、粉煤灰等工业废渣替代部分水泥熟料,可降低水泥生产过程中的二氧化碳排放。 化工行业碳捕集与封存(CCUS):化工行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排放,通过碳捕集与封存技术,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捕集起来,然后进行封存或利用,可有效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


依据

国际 CDM 中钢铁行业能效提升项目,如废热回收发电,已较为成熟,为我国钢铁行业方法学的编制提供了借鉴。我国现有方法学中工业类较少,随着工业技术的不断迭代,需要结合实际需求,编制适用于我国工业领域的 CCER 方法学,以推动工业行业的低碳转型。

(四)碳移除技术(Carbon Removal)

方向

直接空气捕集(DAC):直接空气捕集技术是一种从大气中直接捕获二氧化碳的技术,通过使用特殊的吸附剂或吸收剂,将大气中的二氧化碳捕获并分离出来,然后进行封存或利用。 生物质碳捕集与封存(BECCS):生物质碳捕集与封存技术是将生物质燃烧或转化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捕集起来,然后进行封存。同时,生物质在生长过程中会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从而实现碳的净移除。

土壤碳汇增强:通过改善土壤管理措施,如增加有机肥料的使用、减少土壤侵蚀、推广免耕等,可增加土壤中的有机碳含量,从而增强土壤的碳汇能力。


依据

国际自愿减排市场(如 VCS)已纳入 DAC 方法学,为我国碳移除技术方法学的编制提供了参考。我国生态环境部鼓励 “温室气体清除” 类项目,随着对气候变化问题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碳移除技术在我国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编制相关方法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五)交通领域创新

方向

电动重卡替代柴油车:在货运领域,电动重卡相比柴油车具有零排放、低噪音等优势。随着电池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充电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电动重卡的市场份额将逐渐增加。

绿色航运(LNG / 氨燃料船舶):在航运领域,使用液化天然气(LNG)或氨燃料替代传统的燃油,可有效减少温室气体排放。LNG 作为一种清洁燃料,其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均低于传统燃油;氨燃料作为一种潜在的零碳燃料,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智慧交通系统减排:通过应用智能交通技术,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车路协同系统等,可优化交通流量,减少车辆的怠速时间和行驶里程,从而降低温室气体排放。

依据

现有 CCER 方法学涉及电动车,如 CMS-048-V01,但需扩展至货运和航运领域。CDM 方法学 AMS-III.C(交通燃料替代)为交通领域创新方法学的编制提供了参考。随着我国交通行业的快速发展,交通领域的碳排放问题日益突出,编制交通领域创新的 CCER 方法学对于推动交通行业的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六)建筑与城市减排

方向

超低能耗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是指在建筑设计、施工和运行过程中,通过采用高效的保温隔热材料、高性能的门窗、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技术,使建筑的能源消耗显著低于传统建筑。

区域集中供冷供热:区域集中供冷供热系统是通过集中设置的能源站,为区域内的建筑提供冷源和热源,相比分散式的供冷供热方式,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建筑光伏一体化是将太阳能光伏组件与建筑结构相结合,使建筑既能发电又能满足建筑的功能需求。通过在建筑屋顶、墙面等部位安装光伏组件,可实现建筑的可再生能源利用,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依据

第二批 CCER 方法学已纳入公路隧道照明节能,可延伸至建筑领域。国际 CDM 中建筑能效项目,如 LED 照明改造,经验丰富,为我国建筑与城市减排方法学的编制提供了参考。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领域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不断增加,编制建筑与城市减排的 CCER 方法学对于推动建筑行业的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编制 CCER 方法学的流程与核心步骤

(一)前期研究与技术论证

方法学适用性分析

方法学的适用性是编制方法学的首要考虑因素。需确保所编制的方法学符合国家政策,如《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同时,要评估方法学所涉及的技术是否具有额外性,即该技术在没有 CCER 项目支持的情况下,是否难以实施或不具有经济可行性。对于一些减排效果显著的技术,如前文提到的氢能技术等,可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免予额外性论证或简化额外性论证流程。

基准线与减排量模型

在编制方法学时,需参考国际标准,如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指南,以及国内的实践经验,如林业碳汇方法学等。基准线的设定要科学合理,能够准确反映项目活动在没有实施减排措施时的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减排量模型的建立要严谨,避免出现数据单位错误等问题,如在一些项目中出现的 N2O 排放因子单位错误,可能导致高估排放,从而影响减排量的计算准确性。

(二)方法学草案编制

结构与内容

方法学草案应按照《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编制大纲》的要求进行编制,涵盖适用条件、基准线、监测计划、减排量计算方法等内容。同时,需附上案例项目设计文件(PDD),以具体说明方法学在实际项目中的应用。案例项目设计文件应包括项目的基本信息、项目活动描述、基准线情景描述、监测计划等内容,确保方法学的可操作性和可验证性。

额外性论证

额外性论证是方法学编制的重要环节。对于一些符合条件的技术,可根据相关规定简化额外性论证流程,如对于减排效果显著、社会期待高、数据质量可靠、社会和生态效益兼具、可以有效监管的行业和领域,可申请免予额外性论证。对于需要进行额外性论证的项目,可采用障碍分析、投资分析等多维度验证方法,以充分证明项目的额外性。例如,通过分析项目在市场份额、技术成熟度、政策支持等方面的障碍,以及项目的投资回报率等因素,来判断项目是否具有额外性。

(三)提交与评审

申报渠道

方法学建议提出单位应通过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及信息平台(https://ccer.cets.org.cn/)“方法学征集” 窗口提交方法学建议材料。提交的材料包括方法学建议材料(首页加盖公章)、编制说明、申请表以及 1 项使用该方法学建议的自愿减排项目设计文件案例。由相关部门推荐的方法学建议,还需一并提供相关部门对口司局推荐函。

专家评估

生态环境部组织专家对提交的方法学建议进行审查,评估方法学的技术可行性、数据保守性等方面。专家将根据方法学的适用条件、基准线设定、减排量计算方法、监测计划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估,确保方法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专家还将关注减排量计算的准确性,避免出现高估减排量的情况。

(四)修订与备案

反馈调整

根据专家评估意见,方法学建议提出单位需对方法学文本进行修改和完善。在修订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方法学的可操作性和可验证性。例如,对于专家提出的流程文档简洁化的要求,需对方法学中的相关流程进行优化,使其更加清晰易懂。

公示与发布

经过修订后的方法学,需通过备案后纳入官方方法学库,供项目开发者使用。在备案前,可对方法学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方法学。公示期结束后,如无重大问题,方法学将正式发布并纳入官方方法学库,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的实施提供技术依据。

三、注意事项与风险规避

(一)合规性要求

避免覆盖已强制减排的领域

在编制方法学时,要严格避免覆盖已强制减排的领域,如电力行业配额管理项目。这些领域已经有了相应的减排机制和政策要求,不需要再通过 CCER 方法学来进行管理。如果方法学覆盖了这些领域,可能会导致重复计算减排量,影响碳市场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确保技术符合政策要求

所涉及的技术要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相关政策要求。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对产业结构调整有明确的指导意见,对于一些落后产能和高污染、高能耗的技术,将逐步淘汰。因此,在编制方法学时,要确保所采用的技术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是有利于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

(二)数据质量与保守性

减排量计算需保守

减排量计算是方法学的核心内容之一,在计算减排量时,要遵循保守原则,避免高估减排量。例如,在一些垃圾焚烧项目中,由于 N2O 排放因子单位错误,导致高估了排放,进而高估了减排量。因此,在计算减排量时,要准确使用排放因子和相关参数,确保减排量计算的准确性和保守性。

监测计划需可验证

监测计划是确保项目减排量真实可靠的重要手段。在编制方法学时,要制定详细、可验证的监测计划,明确监测的指标、方法、频率等内容。例如,在林业碳汇项目中,需要对森林的面积、蓄积量、生物量等指标进行长期监测,以确保碳汇量的准确性。监测计划要具有可操作性和可验证性,能够为项目的审定与核查提供可靠的依据。

(三)额外性论证简化

对减排效果显著的技术可申请免予额外性论证

对于减排效果显著的技术,如氢能技术等,可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免予额外性论证。这有助于加快这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碳市场的效率。但在申请免予额外性论证时,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技术的减排效果显著,以及在没有 CCER 项目支持的情况下难以实施或不具有经济可行性。

需提供充分证据

在进行额外性论证时,无论是免予论证还是简化论证,都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例如,对于一些新技术,可通过市场份额低于 5% 的障碍分析,来证明该技术在市场上的推广存在困难,具有额外性。同时,还可以通过投资分析等方法,证明项目在没有 CCER 项目支持的情况下,投资回报率较低,难以实施。

(四)利益相关方协调

涉及多部门

在编制方法学和实施项目过程中,往往涉及多个部门。例如,林业碳汇项目需要省级林业部门证明土地权属,以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因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加强沟通以缩短审核周期

由于涉及多个部门和利益相关方,信息不对称问题可能会导致审核周期延长。因此,要加强沟通,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利益相关方通报项目进展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以缩短审核周期,提高项目的实施效率。

(五)国际经验本土化

CDM 方法学转化时需修正参数

在借鉴国际 CDM 方法学时,要注意修正相关参数,使其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例如,在一些方法学中,可能存在参数单位错误或与我国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如 “200 公里” 误为 “200 米” 等问题。因此,在转化 CDM 方法学时,要对相关参数进行仔细核对和修正,确保方法学的准确性和适用性。

结合我国技术特点

我国的技术特点与国际上存在一定的差异,在编制方法学时,要结合我国的技术特点进行调整和优化。例如,在煤矿瓦斯利用项目中,我国的矿井条件与国际上存在差异,需要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匹配相应的技术和参数,以确保方法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四、总结

编制 CCER 方法学是推动我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市场发展的重要基础工作。通过对可能编制的 CCER 方法学方向进行预估,我们可以看到,在氢能技术应用、农业减排技术、工业能效与工艺革新、碳移除技术、交通领域创新、建筑与城市减排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在编制 CCER 方法学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前期研究与技术论证、方法学草案编制、提交与评审、修订与备案等流程进行,确保方法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要注意合规性要求,避免覆盖已强制减排的领域,确保技术符合国家政策;要重视数据质量与保守性,保证减排量计算的准确性和监测计划的可验证性;要合理运用额外性论证简化机制,为减排效果显著的技术提供便利;要加强利益相关方协调,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缩短审核周期;要注重国际经验本土化,结合我国国情与技术特点,对国际经验进行合理转化。

在 “双碳” 目标的引领下,方法学的编制不仅要服务于当下的减排需求,更要为未来低碳技术的发展预留空间,推动行业技术的持续革新与升级。各申报单位在技术论证阶段,应当深入研究现有方法学,充分借鉴林业碳汇、煤矿瓦斯利用等领域方法学的成熟框架,并规避过往出现的翻译错误、单位错误等问题,提高编制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通过简化方法学编制与审核流程、强化数据的保守性,可以加速方法学落地实施,进一步推动碳市场多元化发展。这不仅有助于我国碳市场在应对气候变化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也将为全球碳市场的建设与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和方案。

此外,碳市场的健康发展还离不开监管体系的完善。相关部门需持续强化对方法学应用的监管,确保项目的减排量真实可靠,防止市场出现欺诈和违规行为。同时,加强对碳市场参与者的培训与教育,提高其对方法学的理解和应用能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展望未来,随着低碳技术的不断涌现与创新,CCER 方法学也需与时俱进。各行业应积极开展方法学研究与创新,为我国温室气体减排和碳市场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助力我国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进程中展现更大的作为,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愿景筑牢根基。

关键字:   生态环境部 CCER新的方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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