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益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莒县检察院的委托,对莒县检察院电脑、打印机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莒县检察院
联系人:宿向文
联系电话:0633-3011638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日照益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莒县城区北坛西路北侧
联 系 人:张伟杰
联系电话:0633-7777025 15969901100
电子信箱:yitongzhaobiao@163.com
三、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莒县检察院电脑、打印机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YTZB201503-019
财政批准编号:150130
采购金额:35万元
项目内容:电脑及打印机。 (详细技术参数及数量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招标人必须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供产品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有较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6、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投标报名: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5年 4 月 9 日至2015年 4 月 15 日,每天8:30至11:3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业务受理室(莒县振兴东路??日照银行莒县支行10楼);
3.招标文件售价:100元/套,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服务);
4.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投标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彩色复印件一套(必须加盖公章)进行报名,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投标报名手续:
3.1、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
3.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3、投标人如果不是在日照市辖区内注册的,投标人须提供在日照市内设有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若为合作售后服务机构还须提供合作售后服务协议原件,否则投标行为将不予接受);
六、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的开标将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莒县振兴东路??日照银行莒县支行10楼)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报价,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八、发布媒介:山东政府采购网、日照政府采购网、莒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