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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危化企业未公开信息或被罚款3万
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未按照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将被处三万元以下罚款。由环保部制定的《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公开征求意见。2015-11-05 12:46:25 http://www.tanzhonghe123.com/news/7038.html -
湖北再出新政 1.9亿补贴秸秆发电企业
中国电力报 中电新闻网 记者 曹宏源 报道 自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湖北省物价局将在全国率先采取给予秸秆等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临时电价特殊支持措施,在规定的农林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的基础上,对企业的上网电量每千瓦时增加0.081元,预计全省补贴额将达到1.9亿元。2015-11-04 11:11:47 http://www.tanzhonghe123.com/news/6964.html -
内蒙古乌钢烧结机烟气脱硫设备投入使用
经过168小时在线调试运行,11月1日,乌钢烧结机烟气脱硫设备进入正常生产运行状态,烧结机高高耸立的烟囱冒出了缕缕清烟。该设备的投入使用可年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1825吨,对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会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2014年10月,乌钢开始对原搁置的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进行复建,采用先进的SDA法(半干法)脱硫工艺,治理烧结烟气、粉尘、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目前已全面达到国家新环保法规定的排放标准2015-11-03 11:36:25 http://www.tanzhonghe123.com/news/6931.html -
民用建筑节能不过关不得交付使用 12月起实施
《南昌市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已经出台,将于12月1日起施行。《管理规定》明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在建设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未公示施工许可证最高罚1万元2015-11-02 16:57:24 http://www.tanzhonghe123.com/news/6900.html -
民用建筑节能不过关不得交付使用 12月起实施
《南昌市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已经出台,将于12月1日起施行。《管理规定》明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在建设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未公示施工许可证最高罚1万元2015-11-02 09:20:53 http://www.tanzhonghe123.com/news/6847.html -
江苏省发改委关于调整部分地区2015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的通知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5年度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调剂工作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15〕839号),部分地区按要求提出了2015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的调整意见。结合9月24日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调增部分地区2015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356号),并根据国家和省光伏发电有关管理规定,以及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5年度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的通知》(苏发改能2015-10-29 11:03:29 http://www.tanzhonghe123.com/news/6792.html -
公共建筑节能新标出台 要求建筑内外兼“节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73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批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89-2015,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与2005年颁布的GB50189-2005标准相比,除了内容的增补、完善外,《新规》对于建筑能耗大户“暖通空调”相关内容也做了不同的规定。2015-10-29 09:54:09 http://www.tanzhonghe123.com/news/6767.html -
湖北率先给予秸秆发电项目特殊支持措施
自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湖北省物价局将在全国率先给予秸秆(主要包括稻草、麦秸、油料作物秸秆、棉秆、豆类秸秆、玉米秸、薯类秸秆等)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临时电价特殊支持措施,在规定的农林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的基础上,对企业的上网电量每千瓦时增加0.081元,预计全省补贴额将达到1.9亿元。2015-10-28 11:50:18 http://www.tanzhonghe123.com/news/6741.html -
输配电线路抗强风关键技术研究项目通过验收
10月15日,由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牵头的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项目“输配电线路抗强风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顺利通过验收。验收专家一致认为,项目完成了合同规定的研究内容,多项研究成果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将为我国强风区电网建设和运行提供技术支撑。2015-10-21 11:09:53 http://www.tanzhonghe123.com/news/6661.html -
福建湿地保护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征用湿地
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日前在福州市举行,提交审议的《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占用或者征用重要湿地范围内的湿地,并对在湿地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作出限制性规定。2015-10-21 10:56:23 http://www.tanzhonghe123.com/news/66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