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8日,我国碳市场首单交易在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启动仪式上达成,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向广东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和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各售出1万吨碳排放配额。自此,中国碳排放权交易拉开序幕。经过近十年的发展,我国碳排放权交易,无论是在立法建设层面,还是在实务操作层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本文作为“碳中和”系列文章之一,旨在梳理回顾中国碳排放权交易立法的历史沿革,介绍中国在碳排放领域的政策演变。
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立法多以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形式作出,按照立法内容划分,主要涉及市场交易建立及履约、纳入行业及企业、配额分配、MRV(碳排放数据的监测、报告、核查)以及CCER(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几个方面:
一、交易市场建立及履约
二、纳入行业及企业
三、配额分配
四、MRV(排放数据的检测、报告、核查)
五、CCER(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
结语
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立法经历了“自下而上”、“自地方到中央”的过程。
2011年10月2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地方试点的方式,开启了我国建立碳排放机制的第一步。
2021年2月1日,《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求,以部委规章形式,从国家层面对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建设作出明确规定。
相较于欧美等国家,目前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的法律体系尚未成熟、完善。但是,通过梳理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的立法沿革可见,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立法,深深根植于我国碳交易市场的国情国策,并随着我国碳交易市场的基本路径、管理思路、管理方式逐步变化;并且,依靠碳交易经验的逐步累积和总结,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立法不断探索、扎实推进、稳步发展,终将随着新的形势变化逐步更新完善。因此,相信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立法,将会在中国的土壤上,焕发强大的生命力,为应对中国乃至全球气候变化,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关键字: 中国碳排放权交易的政策演变
中企碳中和服务网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为“中企碳中和服务网:xxx(署名)”,除与中企碳中和服务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者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13552701370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企碳中和服务网)”的图片或文字,均转载与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但并不意味着中企碳中和服务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想了解更多内容,请登录网站http://www.tanzhonghe123.com
相关资讯
- 助力“零碳进博” 中国太保首创红树林CCER项目保险保障模式 2024-11-16 17:29:14
- 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半年CCER开户4500余家 2024-07-24 16:10:33
- 中国CCER自愿碳市场启动半年 市场主体踊跃参与 2024-07-24 16:09:14
- CCER市场的启动、回顾与展望 2024-07-19 19:22:24
- 新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下发电减排项目增长前景如何? 2024-07-19 19:10:30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通知符合条件碳汇项目CCER开发 2022-10-04 11:42:34
- 国内首单CCER碳资产收益权绿色信托落地山东 2022-09-26 16:57:48
- 绿证与碳资产如何取舍 2022-09-26 16:53:11
- 政府变身“卖碳翁”,CCER呼之欲出 2022-09-26 16:43:53
- CCER项目开发流程、模式及方法学! 2022-09-10 15:5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