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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中碳登”作用,助力加快发展碳金融

作者:中企碳中和服务网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25-04-20 17:20:06

中企碳中和服务网讯: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林建华关注碳金融发展的问题。林建华建议,要逐步完善全国碳市场参与主体准入条件,引入金融机构以增强市场流动性;推动筹建武汉碳清算所,吸引各类碳金融专营机构、总部机构、中介机构等碳要素在湖北集聚。

林建华介绍,碳金融是针对碳排放权交易,通过碳信贷、碳基金等金融工具,以市场化方式促进温室气体减排,推动经济绿色低碳转型的金融活动。发展碳金融,不仅有助于活跃碳交易,帮助企业对冲碳价波动风险,稳定碳市场,还能通过市场机制引导资金流向低碳领域,促进低碳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对于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美丽中国建设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设立并延续实施碳减排支持工具,有力推动了我国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规模稳居全球前列。从湖北来看,绿色低碳已成为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特别是2021年全国碳市场注册登记结算平台(中碳登)落户武汉后,为碳排放配额分配和履约管理提供了有效服务,持续强化了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碳排放权交易开户、结算、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支持。

湖北省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报告显示,2024年,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系统服务全国重点排放企业2624家、全球规模最大,湖北碳市场成交额稳居全国试点省份首位。

“中碳登建成运营后,成为全国碳市场发展的大脑和后台,为创新基于碳排放权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奠定了坚实基础。”林建华表示,湖北省已制定建设全国碳金融中心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积极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推动碳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碳质押、碳债券、碳基金、碳回购、碳指数、碳托管、碳远期等碳金融产品陆续落地,首创“电—碳—金融”三市场协同交易模式,全国首笔“中碳登”备案碳排放权质押贷款、全国首笔碳汇林业贷、全国首单碳资产托管业务等创新产品不断涌现。

林建华也指出,我国碳金融发展还面临一些瓶颈和障碍,比如,碳排放权法律属性有待明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未对碳排放权是动产还是权利、碳排放权是否可质押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又如,金融机构不能直接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遇到碳排放权质押贷款违约,金融机构只能被动依靠第三方处置押品。

对此,林建华建议,要充分发挥中碳登在碳排放权质押权益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在《民法典》尚未明确碳排放权的法律属性之前,建议国家层面出台碳配额登记、质押、处置管理办法与操作细则,并启用中碳登质押碳排放权冻结功能,避免金融机构在碳排放权质押贷款期间,面临碳排放权被重复质押、先质后卖等风险。

“要逐步完善全国碳市场参与主体准入条件,引入金融机构增强市场流动性。”林建华建议,支持中碳登发挥全国碳市场核心基础设施优势,培育支持碳金融业态创新的土壤,打造“中碳指数”品牌,稳定碳价预期,为碳资产确权、交易、定价提供明确价格信号。

关键字:   中碳登 碳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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