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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推脱硫脱硝除尘设备升级发展

作者:中企碳中和服务网  来源:中国节能战略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5-01-12 10:24:52

中企碳中和服务网讯:

1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境保护法》(简称“《环保法》”)实施。同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也施行,我国环保整治力度空前提高。

  由于近些年来大气等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我国对发电设备节能减排等环保性能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去年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新标等的施行,既向发电设备提出了新挑战,也给脱硫脱硝等环保行业带来了发展良机,新《环保法》的实施,无疑将加快发电设备等环保升级。

  设备排污不达标将被“按日计罚”

  针对环境污染,新《环保法》出台了一系列惩治措施,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按日计罚”,即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环保部门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这意味着,如果发电设备等污染物排放不达标,很可能面临连续处罚的严重后果。

  面对不断趋严的环保要求,火电燃煤机组的节能减排也在加快步伐。近日,广东省燃煤发电机组烟气污染物 “近零排放”示范工程,神华国华惠州热电厂1号机组“近零排放”改造示范工程竣工投产。

  通过高效低氮燃烧器改造、脱硝改造、脱硫增容提效改造、加装湿式点除尘器、增设低温省煤器、实施汽轮机汽封改造、疏水系统优化、凝汽器真空系统优化、凝泵变频改造等,惠州热电厂1号机组烟尘排放浓度1.4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浓度8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浓度18毫克/立方米,可降低煤耗约10克/千瓦时,节约标煤18150吨/年。

  与此同时,各地地方标准和相关措施也相继出台,对设备提高了环保要求。比如山东省,到目前为止已经制定、实施了21项污染物排放强制性地方标准,14项环保友好型产品标准,严把大气污染物排  放关。

  近日,辽宁大连印发《大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其中规定,中心城区不再新建燃煤新锅炉,2017年年底前,全市完成343台燃煤锅炉取缔任务。

  而在河北省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环保产业的实施方案》中,涉及环保产业重点项目113项,其中烟气治理装备项目达26项。

  脱硫脱硝除尘市场前景看好

  环保要求趋严和政策方面的利好,使得脱硫、脱硝、除尘等行情不断看涨,环保设备发展迎来新的机遇。相关部门有负责人公开表示,大气、水和土壤三大环保行动计划投资需求将超6万亿。

  业内人士估计,我国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年均增速将保持在20%以上,到2016年环保装备生产总值将达7000亿元。这个巨大的市场,已经向脱硫脱硝等升级改造敞开了。   目前我国脱硫方法主要有湿法烟气脱硫、烟气循环流化床脱硫、海水脱硫等,脱硝技术包括低氮燃烧(LNB)、选择性非催化还原 (SNCR)、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等,对于烟尘排放则有电除尘、袋式除尘、电袋复合除尘,在提升原有技术的同时,也加快了新设备新技术的开发,比如活性焦脱硫技术、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等。

  同时,催化剂需求量大增。据环保部预测,到2015年,需进行脱硝技术改造的现有机组和新增机组容量约为8.17亿千瓦,到2020年,需新增烟气脱硝容量10.66亿千瓦,我国每年新增烟气脱硝容量约1.6亿千瓦。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研究员黄进等专家认为,我国脱硝催化剂市场正经历井喷期。“十二五”期间,SCR催化剂的年均市场容量达40~60亿元,预期至“十二五”末,我国催化剂市场需求空间大概为65万立方米。

  为了规范市场,一些针对催化剂的条  文纷纷颁布。最近,国家标准《烟气脱硝催化剂再生技术规范》正式获批。山东下发了 《关于认真执行 〈山东省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脱硝催化剂技术要求〉地方标准的通知》,要求不得购买含有毒有害物质的脱硝催化剂。宁夏也出台了《全区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监管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加强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监管。

  随着市场秩序的逐步建立和健全,脱硫脱硝等发展增速,但其中也有一些不足亟待克服。例如在脱硫方面,浙江天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于庆雯认为,虽然我国拥有进入脱硫行业的总承包企业超过200多家,但在烟气脱硫技术上,在电厂趋于主流机组的60万千瓦和100万千瓦机组的脱硫工程中,仍未完全掌握核心技术。对脱硝催化剂,中国环保机械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高工王春兰也指出,我国SCR脱硝催化剂再生技术仍处于起步阶段。

关键字:   环保法 脱硫脱硝除尘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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