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能源汽车
2013年起至2015年底在重庆市购买且上牌运行的新能源汽车,又可获得一笔市级财政补贴了。昨日,市科委发布《重庆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计划将对我市符合国家规定的新能源汽车及充换电基础设施提供共2.82亿元的补贴,其中车辆补贴为2.67亿元。新能源轿车最高可享受到中央和市级财政补助为该车售价的60%。
包括哪些车?
必须列入国家目录 在重庆上牌且运行
重庆科委高新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重庆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2013―2015年)》,给予新能源汽车以及充换电设施市级财政补贴。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协调落实。
据悉,《细则》中所称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符合国家规定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该负责人介绍,补贴所针对的新能源汽车,必须是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1~65批)(以下简称目录)的汽车,同时必须是从2013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在重庆上牌且运行的汽车,“比如,特斯拉电动车不在《目录》中,就不能享受此次补贴。”
怎么补贴?
企业扣除补贴 再卖给消费者
“补贴对象是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即汽车的生产企业。”该负责人称,企业应按照扣除补贴后的价格销售。比如,长安汽车生产销售的纯电动轿车,在销售前就应该将这部分补贴先扣除,再卖给消费者。
力度有多大?
约有1800个名额
补贴总额不能超车价60%
据了解,本次财政补贴政策计划补贴3000辆新能源汽车,其中,1000辆为新能源客车,剩余2000辆则为小型乘用车(私家车)以及物流车辆等。计划补贴资金为2.67亿元,采取2013年至2014年清算一次,2015年每季度清算一次。
“我市的前1000辆新能源客车将按照每辆16万元的数额补贴,其他新能源汽车按照国家补贴标准1:1给予补贴,中央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不超过补贴前车辆销售价格的60%。”该负责人解释,新能源客车按照行驶证上注册的时间计算,从2013年至今,前1000辆才有资格享受此次补贴。
该负责人举例,以目前市面上价格为20万元的新能源汽车为例,国家的补贴通常在3.5万元至6万元不等,平均补贴为5万元左右,“那么在国家补贴5万元的基础上,本市会再补贴5万元,一辆售价20万元的汽车,消费者的实际购车价格只需要花10万元。”
“从2013年至今,在我市销售的新能源汽车大概有1200辆左右,其中,新能源轿车在200辆左右,新能源客车接近1000辆。”该负责人称,这也就表明,即日起到今年年底,还有1800个指标可以享受该政策。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该负责人还强调,“在不考虑国家补贴退坡因素的情况下,大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买得越早补得越多。”也就是说,按照国家6万元最高补贴来算,同款汽车,2013年可能享受得到6万元,2014年则可能要降低5%,2015年会再降低5%,“因此准备买新能源汽车的市民,可以趁早打算。”
已买的车怎么办?
找购车的4S店 要求支付补贴
重庆市科委高新处相关负责人称,2013年至今这个时间段,关于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没有出台,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进行补贴时标准不一,各种操作都比较复杂。
该负责人建议,购买了符合规定的新能源轿车的消费者,可以根据所购车辆的官方指导价格和实际购车价格的差值来计算,比如国家补贴在3.5至6万元,再加上1:1的市级财政补助,就应该享受7至12万元的补贴,“也就是看这个差值在不在这个范围内。”
如果通过计算没有享受到足额补贴的,直接找所购车的4S店,要求其支付应得的补贴。4S店再向相应的车企提交相应材料并申请这部分补贴。
重庆市科委要求申请的整车企业在申报材料中,必须有一份《重庆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私人领域购车补贴确认表》,并有消费者签字。同时还要求车企将消费者行驶证件拿到科委备案。
据此,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人员也将不定期随访消费者,以确保补贴资金到位。
和政府优惠政策冲突吗?
4种优惠政策 可同时享受
根据《重庆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20132015年)》,在我市上牌运行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新能源汽车可同时享受地方财政补贴和优惠政策;在我市上牌运行、但未进入国家公告目录的进口新能源汽车,经认定后可享受优惠政策。
具体优惠政策有以下4项:1、免征车辆购置税:符合《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方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53号)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减免增值税:重庆市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企业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3、减征企业所得税:重庆市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企业经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优先发放货车通行证:依据载货汽车限行管理规定,对从事邮政、快递运输行业的新能源车辆优先核发货车通行证。
补贴被私吞了怎么办?
追缴补贴并依法处理
情节严重取消补贴资格
如果车企私吞这笔补贴咋办?该负责人称,新能源汽车购买单位或个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补贴资金的,将视情节轻重对申请单位或个人给予追缴补贴资金的处理,并依法办理。”他还特别指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新能源汽车产品与申报材料不符、性能指标未达到要求,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补贴资金的,将及时追回资金,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享受补贴资格。
该负责人称,该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1500万元 补助充换电基础设施
该负责人介绍,20132015年期间,全市计划建设综合充电站5座、快速充电站(桩)11座、慢充充电桩275个,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换电设施建设领域。市财政对在我市建成并经认定的充换电基础设施,给予市级财政补贴总计1500万元,分2014年、2015年两年拨付,“以上3种设施均可享受补贴。”由市财政局负责牵头制订补贴实施细则并落实市级财政补贴,每季度清算一次。
申报所需提交的具体材料及表格,详情可见市科委官方网站。
新能源车有了移动“充电宝”
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问题备受关注,北京市科委透露,将于今年4月在全市投放首批移动充电设备,让车主充电更加方便快捷。
“移动充电设备就是电动车的‘充电宝’,可以有效应对老旧小区电网改造难导致的充电桩安装难题,也解决了小区停车位不固定、充电不方便的问题。”北京市科委新能源与新材料处处长许心超表示,将考虑联合车企用市场化的手段推广新能源车的“充电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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