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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发文鼓励企业储备原油 鼓励“藏油于民”
日前,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加强原油加工企业原油库存运行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中指出,建立最低商业原油库存制度,所有以原油为原料生产各类石油产品的原油加工企业,均应储存不低于15天设计日均加工量的原油。国际原油价格超过130美元/桶时,可适当降低库存量,但不得低于10天设计日均加工量。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发改委的这一纸文件要求原油加工企业保持一定规模的商业2015-02-06 15:09:42 http://www.tanzhonghe123.com/news/35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