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三度征求意见 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明年施行

作者:中企碳中和服务网  来源:中国网财经  发布时间:2018-11-19 14:15:19

中企碳中和服务网讯:
       11月15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征求《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的通知》意见的函(以下简称《通知》)。此前,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已于2018年3月、2018年9月两度就《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了意见。

     《通知》明确了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将如何实施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确定和配额完成量核算方法,同时公示了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配额指标及各省(区、市)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分为约束性指标和激励性指标。

      根据《通知》,2018年各地区配额完成情况不进行考核,随《通知》下达的2018年配额指标用于各地区自我核查,2020年配额指标用于指导各地区可再生能源发展。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进行配额考核,2019年度配额指标将于2019年第一季度另行发布。

       业内人士指出,总体来看,配额制出台的核心是解决消纳问题并兼顾解决部分补贴问题。与第二版相比,第三版配额指标有所下调,未完成配额的处罚力度也有所放松。

     《通知》明确,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是按省级行政区域对电力消费规定应达到的可再生能源比重指标,包括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配额和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满足总量配额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包括全部可再生能源发电种类,满足非水电配额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包括除水电以外的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种类。

        对各省级行政区域规定的应达到的最低可再生能源比重指标为约束性指标,按超过约束性指标10%确定激励性指标。各省级行政区域的配额指标的确定,由各省自行测算并报送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每年申报一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各省级行政区域申报的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进行评估后予以批准。

        各省级人民政府作为配额的责任主体,按年度组织制定本省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实施方案,包括年度配额指标及配额分配、配额实施工作机制、配额履约方式、考核方式等。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对未完成配额的市场主体不再明确罚款的核算办法,而是改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将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予以联合惩戒”。

关键字:   可再生能源电力 配额制明年施行

中企碳中和服务网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为“中企碳中和服务网:xxx(署名)”,除与中企碳中和服务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者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13552701370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企碳中和服务网)”的图片或文字,均转载与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但并不意味着中企碳中和服务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想了解更多内容,请登录网站http://www.tanzhonghe123.com

图片新闻

  • 多家会员单位入选河南省第一批“零碳工厂”“超级能效工厂”第三方服务机构! 多家会员单位入选河南省第一批“零碳工厂”“超级能效工厂”第三方服务机构!
  • 康迈南京荣获“零碳工厂”认证 康迈南京荣获“零碳工厂”认证
  • 关于举办第四届碳中和博鳌大会的通知(同期举办年度碳中和领域颁奖盛典) 关于举办第四届碳中和博鳌大会的通知(同期举办年度碳中和领域颁奖盛典)
  • 碳排放市场迎新政,绿电能否分杯羹 碳排放市场迎新政,绿电能否分杯羹
  • 如何解决碳市场活跃度不足等问题?生态环境部回应 如何解决碳市场活跃度不足等问题?生态环境部回应
  • 中信建投:碳排放核算方案发布,促进绿电环境价值兑现 中信建投:碳排放核算方案发布,促进绿电环境价值兑现

在线评论

  •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法律规定,字数在200字以内。

战略合作联系

  • 投稿邮箱:jnzlhz@126.com
  • 广告合作热线:13552701370
  • 微信公众账号: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会员服务 | 多元化服务 | 招聘信息 | 在线留言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