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CCER
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9号),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hinese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 以下简称为“CCER”),是指对我国境内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并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
2. CCER有什么价值
用于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履约
根据生态环境部2021年1月5日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可以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配额的清缴,抵销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相关规定由生态环境部另行制定。
2021年纳入全国碳市场的覆盖排放量约为40亿吨,按照CCER可抵消配额比例5%测算,CCER的年需求约为2亿吨。
用于试点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履约
生态环境部公开表态,在全国碳市场建立的情况下,不再支持地方新增试点,现有试点可以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同时做好向全国碳市场过渡的相关工作。目前CCER还可继续用于八个试点碳市场的抵消,抵消机制如下表所示:
用于企业的碳中和
根据PAS2060:2014及其他碳中和证明规范,企业在量化其碳足迹、实施了减排行为之后,还应通过抵消剩余温室气体排放来达到碳中和。目前,国内已有多家企业通过购买CCER的方式抵消了自身在一定时期内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例如,2021年5月,某酒店通过购买并注销经核证的中国自愿减排量(CCER)的方式,完成今年2、3月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630吨二氧化碳当量)的中和,获得了第三方机构颁发的碳中和证书。
用于大型活动的碳中和
根据《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试行)》,可用于碳中和温室气体排放量可包括:全国或区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碳配额;CCER“核证自愿减排量”;经省级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备案或者认可的碳普惠项目产生的减排量;经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或其他减排机制确认的中国境内的中国项目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作为金融资产,开展CCER质押、碳信托等碳金融活动
2021年以来,金融机构和企业逐渐认识到了碳配额的资产属性,围绕CCER的碳金融实践也将逐步拓宽。今年5月,中国海油所属中海信托与中国海油所属海油发展举行签约仪式,双方共同宣布全国首单以CCER为基础资产的碳中和服务信托“中海蔚蓝CCER碳中和服务信托”成立。该信托的交易结构为海油发展将其持有的CCER作为信托基础资产,交由中海信托设立财产权信托,再将其取得的信托受益权通过信托公司转让信托份额的形式募集资金,最终将募集资金全部投入绿色环保、节能减排产业。同期,浦发银行也携手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申能碳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完成长三角地区首单碳排放配额(SHEA)和CCER组合质押融资,为企业绿色融资拓宽了渠道。
3. CCER 的开发流程
4. CCER的开发费用和开发周期
CCER项目开发过程中主要有两块费用:
一是咨询费用,主要是指协助业主进行项目设计文件和监测报告编写、项目备案和减排量备案申请文件准备、准备第三方机构审定/核证机构的现场审核、准备资料以关闭第三方审定/核证机构提出的不符合和澄清等等;
二是第三方机构的审定和核证费用,即CCER项目备案和减排量备案过程中付给第三方机构的服务费。
CCER的开发周期由很多因素决定,包括项目本身质量的好坏、项目所用方法学的复杂程度、咨询的技术水平、第三方机构的流程复杂程度、国家主管机构审核的进度等等,从几个月到一年多都属于正常开发周期。
5. CCER的价格
目前全国碳排放配额的价格在50~60元/吨,按照CCER价格为配额价格的30%~40%测算,CCER重启后的价格区间可能在15~24元/吨。按照一个49.5MW的新建风电项目来测算,每年产生的CCER减排量在8万吨左右,则每年产生的CCER收益在100万元左右。可再生能源的计入期为21年,则该项目产生的总体的CCER收益为2100万元左右。
6. CCER重启时间
目前CCER体系处于暂停状态,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将会择机引入CCER体系作为抵消机制,重启时间和冲抵配额时的政策要求、种类限制、时段限制、比例限制等尚不确定。
3月30日,生态环境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修改稿)》中指出,国家鼓励企事业单位在我国境内实施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考虑到CCER的开发周期较长,目前市场上这三类项目CCER开发已经逐渐升温。建议项目业主和其他有意参与CCER开发的公司或个人尽早寻求专业的咨询机构的帮助,进行项目评估,以做好CCER开发的前期准备工作。
关键字: CC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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