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通过了简化欧盟规则、提高竞争力和释放额外投资能力的一揽子建议。这是在创造更有利的商业环境,帮助欧盟企业成长、创新和创造高质量就业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
这些首批 “总括 ”方案汇集了多个相关立法领域的建议,涵盖了可持续融资报告、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欧盟分类标准、碳边境调整机制和欧洲投资计划等领域意义深远的简化措施。
这些提案将降低欧盟对所有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和小型中等市值公司(SMCs)的要求的复杂性,将我们的监管框架重点放在可能对气候和环境产生更大影响的最大公司上,同时仍使公司能够获得可持续融资,以实现清洁转型。
今天的综合方案包括
-- 关于修订 CSRD 和 CSDDD 的指令提案;
-- 一项提案,将 CSRD 中的所有报告要求推迟至 2026 年和 2027 年提交报告的公司(即所谓的第 2 波和第 3 波公司)实施,并将 CSDDD 的转换截止日期和第一波实施时间推迟一年至 2028 年。
-- 对《分类披露法》和《分类气候与环境法》进行修订的委托法案草案,正在征求公众意见。
-- 关于修订《碳边界调整机制条例》的条例提案
-- 《欧盟投资条例》修订草案
新闻稿 2025年2月26日
欧盟委员会简化可持续发展和欧盟投资规则,提供超过 60 亿欧元的行政减免乌苏拉-冯-德莱恩主席说:“承诺简化,实现简化!我们提出了第一份具有深远意义的简化提案。欧盟企业将受益于可持续财务报告、可持续尽职调查和分类学方面的简化规则。这将为我们的企业带来更多便利,同时确保我们坚定地朝着去碳化目标前进。更多的简化措施即将出台"。欧盟委员会通过了一揽子新提案,以简化欧盟规则、提高竞争力并释放更多投资能力。这是在创造更有利的商业环境,帮助欧盟企业成长、创新和创造高质量就业机会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
通过将我们的竞争力和气候目标结合在一起,我们正在为欧盟企业的蓬勃发展、吸引投资、实现我们的共同目标(如欧洲绿色交易目标)以及释放我们的全部经济潜力创造条件。
欧盟委员会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即在本任期结束前,通过减少至少25%的行政负担,为中小企业减少至少35%的行政负担,实现前所未有的简化努力。这些首批 “总括 ”方案汇集了多个相关立法领域的建议,涵盖了可持续融资报告、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欧盟分类标准、碳边境调整机制和欧洲投资计划等领域意义深远的简化措施。
这些建议将降低欧盟对所有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和小型中型企业)的要求的复杂性,将我们的监管框架重点放在可能对气候和环境产生更大影响的大型企业上,同时仍使企业能够获得可持续融资,实现清洁转型。
据保守估计,如果这些建议获得通过并按今天所阐述的内容实施,每年可节省行政成本约 63 亿欧元,并可调动 500 亿欧元的额外公共和私人投资能力,以支持政策优先事项。
使可持续发展报告更易获取、更有效率
具体而言,可持续发展报告(CSRD)和欧盟分类标准(EU Taxonomy)领域的主要变化将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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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大约 80% 的公司从 CSRD 的范围中剔除,将可持续发展报告的义务集中于那些更有可能对人类和环境产生最大影响的最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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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对大公司的可持续性报告要求不会对其价值链中的小公司造成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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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目前在 CSRD 范围内的公司的报告要求推迟两年(至 2028 年),这些公司必须在 2026 年或 2027 年之前提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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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欧盟分类标准报告义务的负担,将其限制在最大的公司范围内(与 CSDDD 的范围相对应),同时为 CSRD 未来范围内的其他大公司保留自愿报告的可能性。预计这将为小公司节省大量成本,同时允许希望获得可持续融资的企业继续进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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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对部分符合欧盟分类标准的活动进行报告的选项,促进活动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向环境过渡,这与扩大过渡融资以帮助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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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分类标准 ”报告引入财务重要性阈值,并将报告模板减少约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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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最复杂的 “无重大危害”(DNSH)标准,以预防和控制与化学品的使用和存在有关的污染,这些标准横向适用于欧盟分类标准下的所有经济部门--作为修订和简化所有此类 “无重大危害 ”标准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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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其他外,调整基于分类标准的银行主要绩效指标--绿色资产比率 (GAR)。银行将可以从 GAR 的分母中排除与未来 CSRD 范围之外的企业(即员工少于 1000 人、营业额少于 5000 万欧元的公司)相关的风险敞口。
简化尽职调查,支持负责任的商业行为
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领域的主要变化将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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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可持续性尽职调查要求,使范围内的公司避免不必要的复杂性和成本,例如,将系统性尽职调查要求的重点放在直接业务合作伙伴上;将定期评估和监测合作伙伴的频率从每年一次减少到 5 年一次,必要时进行临时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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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限制大公司在价值链图谱中可能要求提供的信息量,减轻中小型企业和小型中型企业的负担,减少涓滴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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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提高尽职调查要求的统一性,确保欧盟范围内的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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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欧盟民事责任条件,同时保留受害者对不合规造成的损害获得全额赔偿的权利,并根据成员国的民事责任制度保护公司免受过度赔偿;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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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公司更多时间准备遵守新要求,将最大公司的可持续性尽职调查要求的适用时间推迟一年(至 2028 年 7 月 26 日),同时将准则的通过时间提前一年(至 2026 年 7 月)。
碳边境调整机制的主要变化将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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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小进口商(主要是中小企业和个人)的CBAM义务。这些进口商进口少量的 CBAM 货物,代表极少量的嵌入式排放从第三国进入欧盟。这将引入一个新的 CBAM 年累计阈值,即每个进口商 50 吨,从而免除约 182,000 个或 90% 的进口商(主要是中小型企业)的 CBAM 义务,同时仍涵盖 99% 以上的排放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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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仍在 CBAM 范围内的公司的规则:关于 CBAM 申报者的授权,以及与 CBAM 义务相关的规则,包括内含排放量的计算和报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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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加强规则以避免规避和滥用,使 CBAM 更为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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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简化之前,未来将把 CBAM 扩展到其他排放交易计划部门和下游产品,随后将在 2026 年初就 CBAM 的范围扩展提出新的立法建议。
接下来的步骤
立法提案现将提交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审议通过。有关 CSRD、CSDDD 和 CBAM 的修改将在共同立法者就提案达成一致并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生效。根据 2024 年 1 月 11 日发布的关于简化和实施的通报,欧盟委员会请共同立法者优先处理该综合方案,特别是推迟 CSRD 中某些披露要求和 CSDDD 中移用截止日期的建议,因为这些建议旨在解决利益相关者提出的主要关切问题。
《分类法规》下现行委托法案的修订委托法案草案将在公众反馈后通过,并将在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的审查期结束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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