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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改“下半场”开启 原有利益格局将被打破?

作者:中企碳中和服务网  来源:大河报   发布时间:2015-12-11 10:07:52

中企碳中和服务网讯:

  六大配套文件出台电力改革进入深水区

      随着新电改逐步推进,几经推迟的电改配套文件终于出台。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同时发布电改六个配套文件,目标直指电力交易等传统内容。分析人士认为,此轮改革将对当前市场形成新的冲击,改变行业原有利益格局。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六大配套文件分别为《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 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主要从输配电价改革、电力市场建设、电力交易机构组建、放开发用电计划、售电侧改革以及 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管理等几个方面推进新电改的实施,并以此开展电改综合试点、售电侧改革试点、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三类试点的推进。

      “之 前发布的电改文件多为纲领性文件,而此次发布的配套文件则对于电改各重点环节和领域进行了直接部署。”对比此次下发的配套文件,唯创咨询分析师刘欲民认 为,相较2002年碎片化、单一化的电改,此轮改革力度极大,可操作性较强。不仅给予地方政府电网成本核定权、收益核定权、规划审批权等重要职能,调动了 区域积极性,同时还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业务,并且明确多途径培育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也就是说,过去市场是一家独大,未来则会进入百家争鸣格局,并且设 置了准入和退出机制,令电改红利可以在市场中得到释放。”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放开了发电端和售电端的竞争,但输配环节仍由政府基于“准许成 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统一定价。同时,改革后还将组建不以营利为目的、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在政府监管下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公开透明的电力交易服务。 “这种安排有利于搭建统一、公正、透明的交易平台,从而使电力市场竞争形成公平有效的竞争,来发挥市场在能源资源优化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改变原有利益格局售电侧开放刺激市场透明化

      此次电改最大调整在于售电侧改革的市场化。自新电改方案公布后,包括五大发电集团在内的多家企业以及各地政府,都已开始纷纷建立售电公司。

      “随着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包括地方政府、企业在内参与改革试点的积极性都很高。”刘欲民表示,目前已有云南、贵州、深圳等多地获批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包括我省在内的多个省份也正在积极谋划、争取入围。

      如近日,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供电有限公司就召开成立大会;内蒙古、湖南等地也在近期申请参与国家配售电改革试点。“据目前所掌握的数字,注册成立的独立售电公司就已近百家。”

      扎堆成立企业的背后,显然是因为对新电改的后市期望。省内一家大型电力配套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改革的核心是理顺价格关系,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业务,通过逐步开放售电,引入竞争,将完善电力市场运行机制,并使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售电市场经营。

      他 举例,过去配售电业务主要依靠电网企业,他们处于市场强势。即使企业使用自备电厂供电,仍需支付上网等费用。而改革后,电网企业将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 收取过网费,不再以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的差价作为收入来源,将从买卖商变成渠道商。同时将售电侧这块大蛋糕释放到市场中,令社会资本获利能力显著加强。

      而除了开放售电业务外,电价的市场化也将令更多企业享受到电价改革红利。一家化工企业经营负责人表示,未来电价可进行单独核定,如电力供应比较宽松、煤炭价格较低的行情下,一些大工业、商业电力用户,可以直接与发电企业进行交易,从而降低用电成本。

      “无论是电价改革,还是售电侧改革, 此次的电改对传统生态产生了巨大影响。”一位电力人士坦言,由于发售电领域的逐步市场化,低成本、具有环保优势的水电、光伏企业将最先受益,煤炭企业或将 继续承受市场压力。但在各地推进电改的过程中,一些新的问题也可能会出现,如电力市场竞争和供求状况能否直接反映在电价上,如电力交易中心如何做到“客观 独立非营利性”,售电公司如何能够真正形成电力交易量等,这些都还需观察和探索。

      但无论如何,电改步入深水区,对市场层面带来的巨大利好明 显。用电企业可以更加灵活地根据市场电价进行选择,而售电侧的改革,也有利于建立规则、合理、机制透明的电价体系。“所以在深化重视外部独立机构以及市场 参与者等多元力量参与新电改的同时,也要充分发挥政府在监督中的作用,让电力交易市场化道路更加顺畅和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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