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十八省煤改气煤改电政策汇总

作者:中企碳中和服务网  来源:煤改电在线  发布时间:2017-02-09 14:05:05

中企碳中和服务网讯:

为了让广大业内人士了解全国各地煤改气煤改电政策,小编特地搜集到18省的情况编辑发布,有不全之处望大家积极补充。

◆◆◆

北京

《2016年农村地区村庄“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实施方案》《北京市2016-2020年加快推动民用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方案》《关于调整燃煤锅炉房清洁能源改造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的通知》

在2016年2月1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2016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完善了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落实机制,确定’实施400个村煤改清洁能源,完成3000蒸吨左右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同时,政府也发布了具体措施。北京农村地区煤改电居民也可享受到与城区一样的补贴,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各补贴0.1元/千瓦时,这样,居民在供暖季低谷电价时段,每度电只需花1毛钱。

《北京市2016年农村地区村庄“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相关推进工作指导意见》中指出,为节约能耗和减少居民使用费用,原则上各区严禁使用“直热式”电取暖设备(如果使用,要确保居民不能因用电费用高而又重新使用燃煤);鼓励使用“多能联动、多热复合、多源合一”等多种设备相融合的低温空气源、地源热泵、太阳能加辅助能源等系统。各区推广热泵和“多能联动”类设备要不低于本区取暖设备的80%。

为鼓励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北京市财政局、市环保局提高了补助标准。2002年制定的《北京市锅炉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每蒸吨补助5.5万元、20蒸吨以上的补助10万元,在此基础上,2014年进一步加大了力度,将郊区县燃煤锅炉补助标准统一增加到每蒸吨13万元。另一方面,市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调整燃煤锅炉房清洁能源改造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的通知》(京发改〔2014〕1576号),扩大了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固定资产支持范围,对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按照原规模改造工程建设投资30%比例安排补助资金。这些政策措施,有力推进了燃煤锅炉“煤改气”任务的落实。

低谷优惠时段享优惠

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北京市电采暖低谷用电优惠办法》,电采暖用户每年从11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止享受低谷用电优惠;低谷优惠时段为晚23:00至次日早7:00。在低谷优惠时段内,不区分用电性质、供热对象,一律按0.2元/千瓦时(含三峡建设基金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计费。对于居民用户来说,采用分户式电采暖的,低谷优惠时段内采暖设备、居民生活用电一并享受低谷优惠。

◆◆◆

山西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措施的通知》

《推进城乡采暖“煤改电”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加快替代燃煤小锅炉,有效治理雾霾天气,促进电采暖产业发展,消纳省内富余电力,提升全省城乡电气化水平,改善城乡用能结构和人居环境,通过空气源热泵、蓄能式电暖器、蓄能式发热电缆、大型热库、地源热泵等路径实现目标。

通过开展采暖“煤改电”试点,逐步替代传统燃煤小锅炉,提高电能占终端消费比重,消纳富余电力,保障居民采暖,减少大气污染排放,推进城乡供热能源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2016年完成5000户居民、50个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管理办公区)采暖“煤改电”试点任务,在有条件的学校、医院、商场、办公楼、厂房等公共建筑试点推广电采暖。“十三五”期间,全省力争完成50万户居民采暖“煤改电”任务,有条件地区实现学校、医院、养老院、旅游景点等公益事业单位和乡镇机关、村委会等电采暖全覆盖,到2020年,形成年均60亿度以上新增电力消费能力。

全面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对采暖“煤改电”居民用户执行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一般工商业用户执行一般工商业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用电价格按照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标准执行;对安装高效节能电采暖设备的居民用户,设备购置费用由省、市两级财政各补贴三分之一,两级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20000元/户;省、市两级财政对采暖季低谷时段电价各补贴0.1元/度,每个采暖季每户补贴最高不超过12000度用电量;对安装高效节能电采暖设备的学校、养老院等非营利性公益事业单位,设备购置费用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各补贴三分之一;对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管理办公区)现有采暖燃煤锅炉逐步实施“煤改电”,改造投资由省级财政在项目完成后,按投资额的平均水平给予10%的奖补。

电采暖供热电费优惠省

电采2016年1月1日起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试行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峰段8:00时-22:00时;谷段22:00时-次日8:00时。峰谷电价相差约2角。

关键字:   十八省煤改气煤改电政策汇总

中企碳中和服务网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为“中企碳中和服务网:xxx(署名)”,除与中企碳中和服务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者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13552701370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企碳中和服务网)”的图片或文字,均转载与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但并不意味着中企碳中和服务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想了解更多内容,请登录网站http://www.tanzhonghe123.com

图片新闻

  • 多家会员单位入选河南省第一批“零碳工厂”“超级能效工厂”第三方服务机构! 多家会员单位入选河南省第一批“零碳工厂”“超级能效工厂”第三方服务机构!
  • 康迈南京荣获“零碳工厂”认证 康迈南京荣获“零碳工厂”认证
  • 关于举办第四届碳中和博鳌大会的通知(同期举办年度碳中和领域颁奖盛典) 关于举办第四届碳中和博鳌大会的通知(同期举办年度碳中和领域颁奖盛典)
  • 碳排放市场迎新政,绿电能否分杯羹 碳排放市场迎新政,绿电能否分杯羹
  • 如何解决碳市场活跃度不足等问题?生态环境部回应 如何解决碳市场活跃度不足等问题?生态环境部回应
  • 中信建投:碳排放核算方案发布,促进绿电环境价值兑现 中信建投:碳排放核算方案发布,促进绿电环境价值兑现

在线评论

  •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法律规定,字数在200字以内。

战略合作联系

  • 投稿邮箱:jnzlhz@126.com
  • 广告合作热线:13552701370
  • 微信公众账号: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会员服务 | 多元化服务 | 招聘信息 | 在线留言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