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不再政府限价

作者:中企碳中和服务网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发布时间:2018-02-28 13:35:51

中企碳中和服务网讯:

   昨天,北京发布新版定价目录,再放开五项定价,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转供水价格、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收费、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建设工程施工和设备招投标等市场交易服务费,将不再由政府定价。政府定价项目,将由2016年版的41项压减至36项。

    北京再放开5项政府定价 4月1日起实施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这是本市时隔2年再次修订实施定价目录。2016年时,北京曾对从2002年起一直沿用的旧版定价目录进行过一次大修订,大量放开政府定价,涉及停车收费等57项定价,从2016年起放开。经过修订,政府定价项目,当时由94项压减到41项。

    此次再度修订的新版定价目录,政府价格权力清单又一次“瘦身”,41项定价项目再度缩减为36项,其中新放开的5项定价包括:转供水价格、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收费、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建设工程施工和设备招投标等市场交易服务费、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

    除此之外,按照国家要求,新版目录新增1项市内短途管道运输价格;合并司法鉴定服务收费和公证服务收费为司法服务收费。因此,对比新旧版目录,此次实际缩减幅度达到10%。

    据介绍,新版《北京市定价目录》,将于2018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放开将由市场调节

    此次新放开的定价项目中,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实为2016年版目录中新增设项目。按照规定,北京电动汽车在公共充电桩充电时,充电服务企业可以按充电量,向用户收取充电服务费,但是收费标准不得超过当日北京92号汽油每升最高零售价的15%。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的放开,也意味着今后这项收费不再有上限标准,将由市场进行自由调节。

    为何放开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从目前情况看,本市充电服务处于市场培育阶段,企业在扩大市场占有率方面竞争激烈,市场化程度较高,行业运行整体情况良好,因此具备了放开条件”。

    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除此之外,近年来为提高充电效率,部分企业也推出了换电服务和移动充电服务,这些都并未在定价目录内,因此为了鼓励模式创新和促进行业发展,此次放开了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

    政府并非“一放了之” 将加大事后监管

    放开定价,是否意味着肯定会涨价?对于老百姓最关心的这一问题,市发改委明确表示,政府并非“一放了之”,而是通过放开政府定价权限,将政府价格管理的重心和精力,从直接制定价格水平转到价格公共服务上。对于新放开的定价项目,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确保市场的平稳。

    针对每个放开的具体项目,市发改委将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召开政策解读和提醒告诫会,建立专项监测预警机制,持续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如出现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切实维护好首都良好的价格秩序环境。

    据了解,此次除了新放开项目,还对部分定价项目的定价部门进行了优化。结合本市行业管理实际,对区域性特征明显、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将赋予行业主管部门和区人民政府相应职责,其中主要调整和优化了停车管理和基本养老服务定价部门,有利于配合相关行业管理改革和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内存

    北京市定价目录

    1.供排水(含污水处理费等项)

    2.电(含市级以下电网调度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以及市级以下电网输配电价、销售电价)

    3.天然气(含本市管道天然气城市管网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等项)

    4.供热(含本市集中供热管网和区域锅炉供热销售价格;各区辖区内通过地热、热泵、水煤浆等新供热方式生产的供热销售价格等项)

    5.保障性住房及物业服务(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按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的公有住房销售成本价格;保障性住房租金、销售价格;经济适用住房物业服务费)

    6.交通运输(含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性公路车辆通行费、占道停车场停车计时收费标准等项)

    7.教育(含公办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公办全日制幼儿园住宿费、公办中小学教育、公办成人学历教育住宿费等项)

    8.医疗(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

    9.环境保护(生活垃圾(含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处理费)

    10.文化旅游(含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价格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垄断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等项)

    11.基本养老服务(政府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养老服务机构的基本养老服务费)

    12.殡葬服务(含殡葬基本服务收费、回民殡葬基本服务收费等项)

    13.重要专业服务(司法服务收费)

关键字: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 不限价

中企碳中和服务网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为“中企碳中和服务网:xxx(署名)”,除与中企碳中和服务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者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13552701370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企碳中和服务网)”的图片或文字,均转载与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但并不意味着中企碳中和服务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想了解更多内容,请登录网站http://www.tanzhonghe123.com

图片新闻

  • 多家会员单位入选河南省第一批“零碳工厂”“超级能效工厂”第三方服务机构! 多家会员单位入选河南省第一批“零碳工厂”“超级能效工厂”第三方服务机构!
  • 康迈南京荣获“零碳工厂”认证 康迈南京荣获“零碳工厂”认证
  • 关于举办第四届碳中和博鳌大会的通知(同期举办年度碳中和领域颁奖盛典) 关于举办第四届碳中和博鳌大会的通知(同期举办年度碳中和领域颁奖盛典)
  • 碳排放市场迎新政,绿电能否分杯羹 碳排放市场迎新政,绿电能否分杯羹
  • 如何解决碳市场活跃度不足等问题?生态环境部回应 如何解决碳市场活跃度不足等问题?生态环境部回应
  • 中信建投:碳排放核算方案发布,促进绿电环境价值兑现 中信建投:碳排放核算方案发布,促进绿电环境价值兑现

在线评论

  •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法律规定,字数在200字以内。

战略合作联系

  • 投稿邮箱:jnzlhz@126.com
  • 广告合作热线:13552701370
  • 微信公众账号: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会员服务 | 多元化服务 | 招聘信息 | 在线留言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