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企碳中和服务网讯: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本市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第二次有偿竞价发放的通告 根据《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京政发〔2024〕6号)有关规定和《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4年本市碳排放单位管理和碳排放权交易工作的通知》(京环发〔2024〕8号)的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本市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第二次有偿竞价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发放时间 2024年11月13日。 二、发放总量 本次有偿竞价发放的碳排放配额总量为100万吨。 三、发放方式 由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本市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具体实施。 四、参与人资格 本市2023年度重点碳排放单位,参与人须已完成交易开户等相关工作。 五、申报竞买量 单个重点碳排放单位申报的竞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放总量的15%。 六、竞价底价和成交 本次有偿竞价发放采用单轮竞价的方式。竞价底价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0月25日期间所有交易日公开交易成交的本市碳排放配额加权平均价的1.1倍。具体价格由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测算并公布。 参与人报价不得低于竞价底价,在申报时间结束时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成交,以发放总量内的最低申报价格作为统一最终成交价格。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发放的目的是支持年度配额清缴工作,参与人竞买所得配额有效期到《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4年本市碳排放单位管理和碳排放权交易工作的通知》(京环发〔2024〕8号)明确的配额清缴截止日期。 (二)本次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发放的收入按规定缴入国库。 (三)本次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发放的具体事宜由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另行发布。 特此通告。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0月29日
关键字: 碳排放配额
中企碳中和服务网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为“中企碳中和服务网:xxx(署名)”,除与中企碳中和服务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者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13552701370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企碳中和服务网)”的图片或文字,均转载与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但并不意味着中企碳中和服务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想了解更多内容,请登录网站http://www.tanzhonghe123.com
相关资讯
- 碳市场首次扩围,催生出哪些绿色技术投资新风口 2025-03-30 17:25:46
- 中化石油完成首单欧盟碳配额交割 2025-03-27 19:31:36
- 中化能源旗下中化石油完成首单欧盟碳配额交割 2025-03-25 19:21:02
- 美国碳配额竞价需求飙升至2008年以来最高水平 2025-03-25 19:12:58
- 北京首起碳排放配额强制执行案公布 2025-03-19 17:44:46
- 《上海市碳排放管理办法》解读 2025-03-15 15:08:03
- 碳排放配额履约清缴案得到实质性化解 2025-03-15 15:06:00
- 3个履约周期碳配额交易量占全国1/4 山东省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 2025-03-11 13:48:52
- 黄润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交易规模持续扩大 2025-03-11 13:47:19
- 80元/吨!首批CCER变现 2025-03-08 14:39:50